平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前身是1972年12月成立的平潭县交通监理站,隶属于福建省交通厅。1989年12月按照全国体制改革的要求,为顺应现代交通管理形势的需要,在原来平潭县交通监理站的基础上,成立了平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,隶属于公安系统,成为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,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,主要职能为:一方面是指挥、疏导交通,维护交通秩序,纠正和依法处罚交通违章行为,处理道路交通事故,调解事故双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经济纠纷,配合其他警种维护社会治安、制止违法犯罪,执行交通警卫等任务;另一方面是开展机动车牌证发放、机动车驾驶员管理,进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等工作,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促进机动车牌证及驾驶员管理的规范化和道路治安的安定稳定。

  大队设大队长1名,教导员1名,副大队长1名,下设办公室、政工室、交管股、车管股及娘宫中队、第一中队,其工作职能分别如下:1.办公室现有副主任1名、财务会计1名、出纳1名,主要从事大队日常文件的收发、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,财务的收支及后勤保障工作。2.政工室设治工作,保证队伍的规范化建设。3.交管股分事故组与路面巡逻组及交管内勤。事故组主要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,其工作过程为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报警或上级指令后,即通知事故当班人员在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,组织现场抢救伤员、抢护财产、现场勘查、调查取证、技术鉴定、财产评损、伤员评残、责任认定、责任处罚、事故调解等;路面巡逻组主要是加强路面巡逻监控、纠正违章行为、排堵保畅、交通警卫等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,保安全保畅通,交管内勤主要是交通违章受理处,对违章者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,其办事过程为:违章者持交通违章处理通知书到大队违章受理处接受处理,违章受理民警认真核对有关手续后,对违章无异议的违章,让其填写相关法律手续,实施处罚裁决,对有异议的违章,转法制员复核,待复核后处理。4.车管股份车辆管理、驾驶员管理。①车辆管理的业务范围分二类机动车注册登记、发证、补换发牌证、办理异动变更(变更、过户、转籍、发证、改装、报废等),各类机动车测验(初检、临时检验、年检、春检、特检)等。②驾驶员管理的业务范围分机动车驾驶员审验、培训、考试、增驾、复考、补考、异动变更、安全学习等。5.娘宫中队为勤务中队,主要任务是加强我县唯一省道平决线的道路交通管理,确保沿线道路交通安全。6.第一中队为城区勤务中队,主要任务是指挥、疏通城区道路交通,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,为城区居民出行及商业流通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
  我队队部座落在平潭县澳前镇深溪底,全队共有干警38人,交通协管员10人,在蒋水弟大队长、翁祖清教导员、刘孟良副大队长的带领下,以江总书记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遵循“抓班子,带队伍,促工作,保平安”的工作思路,以“反违章、压事故、保畅通、促有序”为工作目标,立足交通管理岗位,严格管理,加强服务,努力创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,以一流的队伍,一流的业绩,为平潭的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服务,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不断取得进步。仅近期我队就被县人大常委评为“2000-2001年度人民满意交警大队”,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2002年度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单位”,蒋大队长还被省安委会评为“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”。目前,全队干警正以崭新的面貌、热诚的服务、积极实践江总书记的“严格执法,热情服务”的题词精神,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再立新功而努力 。

 

联系方式

值班室:4331222

back